而且,是真真正正的死穴。一碰到,他就能变一个人。
洛小夕时不时就参加某位少爷或者千金轰动全市的生日趴,生日对她来说实在不算是什么稀罕事,不过是一个狂欢庆祝的借口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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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洪远只是笑着应和,等到其他人都出去了,终于敛去笑容放下茶杯:“薄言,我怎么听说你和简安吵架了?怎么,你们该不会连两年都过不下去吧?”
洛小夕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睡裙,又看了看苏亦承光着的上身,咽了咽喉咙:“我,我需要冷静一下。”
靠,这个人名就不应该跟这个动词连贯在一起好吗?太违和太挑战大众的心理承受能力了!
号称胆大善调|戏的洛小夕十分难得的红了脸,并且第一次被人“欺负”后连看都不敢看欺负她的那个人。
苏亦承真的走了,她处心积虑接近他,最终却败在洛小夕手上。
最糟糕的是,山路盘错,她虽然勉强认得下山的路,但下山的方向在哪儿她并不知道。
“这是我工作的分内事,应该的。”苏简安突然想起刑队长是本地人,“对了,刑队长,我想问你件事。”
“小夕,你不要乱想,他只是习惯女朋友对他百依百顺了。”苏简安忙说,“他以前那些女朋友哪个不是猜着他的心思小心翼翼的和他相处,有谁敢跟他吵架?
回房间时路过客厅,他看见了茶几上搁着的烟和打火机,最终还是没能克制住自己,抽了根烟又吹了会风才回房间。
唔,这个方法不错。
洛小夕笑得更加灿烂了,霍地起身:“不累那你把碗洗了吧,我要去睡觉了!”
从那时候开始,她就热衷收集各大品牌的高跟鞋,每天换一双,穿累了就像现在这样拎起来,大喇喇的光着脚走路。
因为要给陆薄言打电话,苏简安是最后一个走的。